沧州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5-05-22   来源:市教育局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会。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主会场设于市教育局,分会场设于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视频会议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电教仪器站站长及相关负责人、各中小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及实验教师共计1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两位培训教师就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具体做法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阵地。安全无小事,只有每个人都认真对待实验室安全问题,才能够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才能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才能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事故的发生。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要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度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四要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养。各学校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对师生开展系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使师生熟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的专业培训。五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